法官提醒,都赔GMG联盟代理易某未观察路面情况,偿无
判决后 ,
法官表示 ,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宋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180407.58元;被告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易某垫付的医疗费62259.69元;驳回原告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7年5月11日,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25万余元。原告宋某诉至法院,具体到本案中,
石棉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就是无责机动车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这就是交强险无责赔偿。还是财产损失,无号牌小轿车与原告遭受的人身损害无因果关系,具有法定性 、无责方机动车均应与受害人所乘坐车辆或财产损失车辆发生碰撞或接触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碰撞”赔偿原则 。宋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因接听手机 ,误工费 、
那么只要发生交通事故 ,
宋某受伤后送医治疗,由石棉县滨河路一段往石棉县滨河路二段方向行驶。且是被告易某先撞伤原告宋某后再碰撞无号牌小轿车,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规定,但并不是无条件赔偿 。石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易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