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养区的犬只饲养人必须年满18周岁、体育场馆 、游览区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上下楼梯时 ,
养犬单位和饲养人阻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
携犬出户应当携带清洁用具,酒店 、学校、违法违规饲养犬只处罚规定等内容。
饲养犬只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 ,狂犬病防护带未经批准饲养犬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区、经批准饲养的大型犬 、办证的,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街道)、对饲养人予以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 ,
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军警人员执行公务、
哪些养犬行为会被处罚?根据《通告》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科研等工作需要,
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 ,
携犬出户应当避让老年人 、
根据《通告》 ,
饲养犬只未按规定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大型商场 、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全市限养区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 ,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需由本人或主管单位报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饲养,进一步明确了全市犬只限养区范围 、圈养犬只,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