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三
两周岁以下子女
抚养权不再有争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双方离婚后,有新疑解关于婚姻的规民相关内容 ,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法典,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准予离婚。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亮点六
离婚多了一条路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又有哪些亮点 ?
亮点一
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
亮点四
身患疾病应在婚前告知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