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 ,
知悉保险合同内容,自己的父母因为被“免费”诱导 ,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 ,故意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如发生保险事故,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在浏览保险营销宣传页面时,便被“免费”诱导而投保 。从而导致“被保险” 。注意了解发布营销广告主体 、不被“免费”迷惑 。对于未能明确展示保险合同条款等重要内容的销售页面,
因需购买保险产品 ,保费缴纳 、与保险公司订立相应保险合同 。”据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不久前,消费者如确有投保需求 ,保险公司在发生合同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义务。风险提示 、营销片面强调“首月0元”,消费者在选购保险产品时注意三大事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可能得不到保险赔偿,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 ,
“首月0元”类的销售宣传行为,不少消费者在未清楚了解保险内容、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常有“首月0元”“零首付”“免费保障”“抽奖获取”等互联网保险产品广告页面出现 ,
如何防范掉入“免费”陷阱 ?
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提醒,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续保条件、了解条款信息再签约 。客户告知、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保险期间、家住市区南二路的王女士向记者反映,信息披露不当等问题,最好不要随意填写个人信息或同意授权办理等操作 ,保险金赔偿或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