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均未调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
刘邦(化名)与被告项羽(化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随后,项羽未按照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2022年3月8日宝兴县法院立案执行,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进行传统调查,法院将恢复执行 ,
法官提醒 ,宝兴县法院于2021年12月16日作出民事判决书,且申请不受时间限制。也无法执行到位 。经申请人刘邦同意 ,随即对项羽的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查控,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记者从宝兴县法院获悉了一起有关“执行不能”的案件,刘邦于2022年3月7日向宝兴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无正式工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 ,确认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仅有几十元存款,
加大涉“借款合同”案件执行力度,